3月20日起,取消9项/降低15项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

发布时间:2016年03月16日

来源:企业减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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株洲日报/株洲新闻网3月15日讯(记者 罗欣)近日,省发改委在省政府官网公布《关于取消、降标和放开一批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明确自3月20日起,取消9项、降低15项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,并放开23项服务性收费,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。

早前,省发改委对涉企经营服务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,经广泛听取意见,决定取消一批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。对部分确有必要保留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,根据单位性质分档降标。综合考虑各单位实际经营状况,对提供服务单位为企业性质的,原则上降标10%-20%;对提供服务单位为事业性质的,原则上降标30%-50%。

根据《通知》,取消施工图审查服务费、地震安全性评价服务费等9项收费项目;降低建设档案利用技术服务费、城乡规划信息技术服务费、房产测绘服务费、产权交易服务费、涉及机动车检验检测检定服务费等15项收费标准。同时,放开农机新驾驶员培训费、人力资源事务代理服务费、气象信息服务费、股权登记托管服务费等23项服务性收费,服务机构可依据服务质量、服务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自主确定收费标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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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9项收费以后不用再交

1、施工图审查服务费

2、地震安全性评价服务费

3、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服务费

4、新建、改建、扩建建(构)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服务费

5、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服务费

6、农民建房代办服务费

7、政府采购招标服务费

8、运营车辆二级维护检测服务费

9、公共卫生及职业病防治服务性收费

(降标、放开的收费项目可登录省政府网站查询)